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函
分类:通知通告 来源:行政部 发布时间:2021-11-12 浏览次数:6101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和榆林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2021年11月9日决定:“从即日起,离连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连审批手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并由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

2、我公司从即日起,严格贯彻落实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精神,要求公司职工因公前往大连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已在大连出差的人员,未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不得离开大连。

3、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原则上不召开50人以上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可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压减参会人员,只邀请与会议直接相关的单位参会,其他未参会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传达落实,同时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座位间隔不少于1米,做好会场通风、消杀等工作。

鉴于国内疫情形势发展严峻,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和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建议公司职工尽量减少出行和聚集,做好个人防护。遇到防疫等部门工作人员检查时全力配合,并严格执行当地防疫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同时号召全体员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立个人健康监测管理档案。

 

 

中科榆林能源技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